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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2-09 15:35:3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16年,连州市人民政府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目标,扎实推进“五大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化简政放权,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率。我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围绕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梳理25个市直部门和5个驻连部门共341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审批,建立“四个集装箱”并联审批和重点项目直接落地制度,优化了审批流程和压缩了审批时限。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改革,将原来涉及21个市直部门共11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其中调整为行政许可审批23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19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9项,调整为其他职责事项55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32个行政许可项目的中介服务。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初步实现了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2016年,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受理事项共54381宗,按时办结率达到91.33%,办结回访满意率达100%,实现零投诉,各镇(乡)、村(居)也实现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截至今年12月止,镇(乡)网上大厅受理事项共4850宗,村(居)网上受理事项2339宗。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突出“清权、核权、配权、减权、确权、晒权”六大环节,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全面开展全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2016年,组织梳理了26个政府部门分11个类别总共6498项(未包含子项)权责事项,其中第一批7个部门932项(未包含子项),第二批19个部门5566项(未包含子项),形成《印发连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连府办〔2015〕132号)和《印发连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连府办〔2016〕134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制发了《连州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了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的“硬约束”。

(三)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一是落实和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以下减免工作。对已明确了免征省级收入的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市从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市县级收入。二是实施市县政府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对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每证16元缴纳工本费;对卫生监测费及体检收费、公证费、房屋登记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和药品资格证书费减半征收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按标准的85%收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标准减半收费;防雷设施检测服务费实施优惠收费。

   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管理水平。制定《连州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规范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开展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形成《连州市政府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并对外公告。

(五)完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发展规划,引领宏观发展发了《连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连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五个行动计划》《连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快、放则真放”的原则,在清远民族工业园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直接落地”工作,将前期资料的收集、初审和拟办权均下放至园区管委会,截至12月园区备案项目7个,总投资额2.75亿元;推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审批服务,至12月31日止,共开展并联审批项目31个,投资额36.56亿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成立“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与清远市建设的市一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完全对接,分中心的国土资源交易、建设工程交易两大业务版块已实现上线运行;综合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业务版块现正测试运行中。

(六)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实现“十分钟办证”,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积极做好“一照一码”改革换照工作2016年,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2795户,同比增长6.5%,其中企业(含私营)2830户,同比增长4.8%,个体户9921户,同比增长4.8%,农民专业合作社566户,同比增长13%;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共1731户,同比增长6.6%,换发“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1856份。全面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我市对245个事业单位、60个机关群团换发新版证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协调监管机制,通过商改后续监管平台已累计自动推送1677次,涉及商事主体961户,推送至14个监管部门实施后续监管。推动综合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实现强化联动监管,发挥整治合力,今年以来通过OA平台函告其他监管部门共20次,函告无证经营户321户,引导134户经营户办照,取缔无照经营户1户。推行“双随机一抽查”机制,加大市场常态化监管力度,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红盾护农、计量执法等专项整治,督促经营户落实“1110”防控和定期休市制度,今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组织专项监管检查整治行动46个,抽检流通领域各类商品101批次,开展行政指导13236宗,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案件32宗,办结22宗。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实行变更登记限制及银行授信限制。2016年,我市有258间企业及81间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2间企业、16间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铺开两建平台信用信息应用公示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两建平台的同时,狠抓“双公示”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制度,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七)创新社会组织治理。深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改革,落实四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规定,激发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热情。2016年,我市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03个,其中社会团体5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9个,全年新增社会组织11个。研究探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新机制,制发了《关于连州市社会组织申请确认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明确我市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对社会组织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2016年全年在网上办理成立登记、年度检查、名称及住所变更、证书换发等业务150次。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去行政化”试点工作,以连州市再生资源协会、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作为“去行政化”试点单位,取得良好效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目前我市已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村、组三级矛盾调解网络,实现全市12个镇(乡)有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司法所,173个村(社区)有调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有社会治安管理信息员。完善立体化治安体系,五张防控网建设扎实推进,推行网格化管理方式,实现 “一强二升三降” 目标。2016年,我市深入推进“断流2016”专项行动、“安网2016”专项行动、“飓风2016”和“冬日风暴” 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严防了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6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159宗,同比下降24.3%,破601宗,同比上升0.67%,共捣毁犯罪团伙10个,刑事拘留316人,逮捕219人,移送起诉322人,查处吸毒人员518人,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11人,抓获网上在逃犯人员50人。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2016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00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94家次,食品流通企业2012家次,餐饮经营单位3348家次(其中学校食堂554家次,机关、企事业、工厂集体食堂116家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45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228家次,药品经营企业51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0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225家次,医疗机构135家次,共发出《监督意见书》941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44份;立案查处“四品一械”案件共127件,结案115件,罚没总金额78万余元,有力保障我市食品药品安全。

(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共享型社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制发《连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我市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四个集装箱”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共享型社会:一是城乡低保金每月分别达520元和335元,五保金达520元,2016年,我市发放城乡低保金分别为504.7万元和2514.7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72.44万元。二是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已覆盖全市各镇乡卫生院及连州市人民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三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今年我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27人次四是扩大殡葬基本服务免费范围,实现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城乡均等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从2015年9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七项标准由政府免费提供。五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今年我市共有11479名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452.13万元,其中80-89周岁10186人,90-99周岁1356人,100岁以上44人,逐步实现“老有所养”目标。六是切实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在连州市民政局设立“连州市复退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建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我市已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的市、镇(乡)、村(居)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信息网络,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城乡。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绿色发展。继续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市建设。我市组织编写《广东省连州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申报材料》,成功申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维持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平衡争取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开展锅炉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星子电厂灰坝复绿等环境问题,完成我市10家涉重企业的重金属减排台账填报、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标志建设工作。做好机动车减排工程大力整治、淘汰黄标2016年,我市已淘汰“黄标车”557辆,共发放机动车辆环保标志8285份。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积极推进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安全”等活动,严厉打击越层越界、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打非治违”取得阶段性成效。抓好源头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2016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87份,共验收建设项目43个,新发排污许可证23份,延续排污许可证127份,变更排污许可证10份。

二、强化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完善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6年,我市完成了对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规范性文件(2006年至2015年)全面清理工作,形成《连州市政府涉及招商引资奖励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并对外公告。加强制度建设,制发了《连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制度》等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做到了有件必备,2016年,我市共备案了《连州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连府办〔2016〕28号)等13份规范性文件,同比增长15.3%。

    三、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一)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认真贯彻执行《连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基本程序规定》《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连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制度》《连州市人民政府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连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认证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16年,我市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连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连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连州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行政决策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事先向社会公布征求民意并对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公告,对连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污水处理费调整项目、连州市大龙制水厂工程、连州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举行听证会等一系列程序。以上决策事项皆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落实。2016年,我市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二)决策合法性审查不断强化。切实加强政策梳理、调查研究和法律论证。2016年,市法制部门审核规范性文件和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其它涉法文书提供法律意见累计261份,同比上升74%,涉法性文件审查数量突破200份大关。对政府治理中的突发事件、维稳事项等涉法事务提出各类处置意见,使一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休,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全年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专家咨询意见103次,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资政意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完善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以及相对集中行政权工作方面,我市主要在农业综合执法以及劳动保障综合执法两个方面展开工作,经充分调研、沟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连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与《连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随之迅速制定了机构职能、人员调整的方案,印发了《关于设立连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设立连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等事项的通知》,相关的执法机构与人员编制得到及时理顺,保证了这两项改革能顺利落实到位。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市检察院与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破坏土地、矿产资源等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试行)》,建成“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并与清远市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今年我市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刑案件全部录入平台。

    (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理清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对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执法权责清单。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16年,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完成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核准公示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规范使用,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法案卷评查,2016年,我市协同清远市依法行政督导组,对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共9个重点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民生、竞争领域和重点行业市场监管执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是我市于2016年9月到11月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据统计,全市具有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在证件有效期内的人员共601人,其中行政编制201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7人、事业编制237人、政法专项编制56人,不存在有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不符合《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情况。二是2016年我市举办了3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市各镇(乡)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共232人参加了培训班。

五、推进依法履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

    (一)强化行政内部监督。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清理规范重点支出。2016年,市审计部门完成审计项目2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7,884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的案件线索1起,移送其他部门4件,2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6条。进一步公开市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级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全市机关对上级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2016年,查处“为官不为”案件10宗,党政纪处分10人,全年全市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宗6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并全市通报曝光。市委机关作风暗访组组织开展明查暗访48次,发现、整改问题8个,其中实施会风监督26次,问责46人次,其中对违反会风会纪的7个单位、46名个人进行全市点名通报批评。

    (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圆满完成了137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照满意率、落实率、公开率、时效率“四率”考核标准,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宝贵建议和真知灼见,积极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实现了办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双提升”。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积极完成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等专题情况报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

(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发了《连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认真履行生效行政裁判,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监督制约、案件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之间良性互动和工作交流不断增强。

(四)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2016年,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信息解读工作,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80条,各级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7339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5件。建立建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建立了成员包括市直54个单位和12个镇(乡)“12345”的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对待群众热线。2016年,全市收到“12345”工单1008单,其中经济违法举报26单、投诉60单、咨询84单,建议10单、诉求740单、消费投诉88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我市已经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市“正风”办全年共受理省行政效能投诉信访件5件、作风举报平台6件、“治庸问责”邮箱(“正风”办)2件,群众来信4件。

六、坚持畅通渠道,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一)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积极适应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猛增的态势,确保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依法稳妥办理。全年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其中,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的8宗,市政府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18宗),同比上升4%,另外市政府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数增加了13宗,同比上升260%;全年市政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1件,同比上升75%;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入口”,进一步明确了立案审查要件和标准,提高了审查效率。完成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成清远地区首个劳动保障监察处置中心。认真落实《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源头治理政策文件,已有59家企业办理并缴交了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金额总数为3457.4859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等4项专项检查,为1032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512.39万元。立案处理案件32宗,建筑领域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3件,案件办理做到及时、有效、合理、合法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市、镇(乡)、村(社区)三级为重点推进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公共法律网上服务大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重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投入近10万元正在建设法律服务大厅,2016年全年共为困难群众办理法援案件132件,已经办结案件11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权益130万元。接待来电来访合计1174人次,案件办理得到有效规范,办案质量得到较大提高。较好的缓解了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机关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能作用,今年共办理公证755件,为政府征兵、工程招标、拆迁无偿公证13次。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新增个人律师事务所2间。大力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33名法律顾问律师共为村(社区)服务群众3926人次,提供服务总数3090件,其中诉讼案件13件,非诉讼案件3077件。非诉讼案件中接访咨询2613件,审查合同9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5件,代书19件,谈判签约3件,调解纠纷113件,处理群敏案件1件,开展法制讲座91场次,法律知识培训108场次,其它法律服务34件,大大提高了基层自治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降低了村(居)组织的决策风险,提高了自治管理水平。着力打造责任信访、法治信访、阳光信访,抓实依法逐级走访,及时就地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我市清远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已得到有效的纵横联通,12个镇(乡)和41个主要市直单位或驻连单位已经设立账户并安排专人管理,实现信访案件可在系统流转,在系统中可全程跟踪督导,办理答复情况在系统可以查阅,打开了信访问题“一网打尽”局面,2016年全年我市信访局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交案件共200件(宗),处理本级网信71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21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914件,调解成功率99.2%。重大疑难纠纷47起,成功调处47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610次,预防纠纷145宗。

    七、狠抓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

    (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健全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制发了《2016年度连州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政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普遍达到2次以上。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将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干部院校培训教材,实施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普遍加强。认真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普遍开展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市举办了3期232人次的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通过强化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治思维和能力。

    (三)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深化。加大普法力度,2016年,我市印制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环保袋2万个,各政法干警为140多间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在东陂、西岸等中学开展校园普法竟赛活动,为28块宣传栏更新了3期内容,在12个乡镇制作了12块村居法律顾问大型宣传栏。市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大力开展治安、防邪、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依托连州国际摄影年展,2016年11月19日,由广东省禁毒办等单位主办,连州市禁毒办、连州市公安局等单位具体承办的广东禁毒2016摄影展在清远连州拉开帷幕,共展出优秀摄影图片作品148件,优秀专题创作短片作品8件。开展2016年连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集中宣传活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相比,与连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有的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有的领导干部“法治”仅挂在嘴边、流于纸上,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没有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单纯看作是治理老百姓的工具,存在“治民不治官、治人不治己”的观念。有的甚至将依法行政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为了一时的稳定牺牲长远的法治。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政府有时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该管的事情有的还没有管好,工作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仍然存在。部分行政审批权项取消下放后下级行政机关有效承接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网上行政审批流程还需进一步整合优化,与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紧密相关的服务事项还没有实现网上同步运行,先证后照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还不完全到位。

(三)制度建设有待强化。政府有的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不够及时,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的效果不明显,规范性文件查询不够方便快捷,对社会公众的指引规范作用发挥不够好。

(四)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有的执法领域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执法不协调的情况,执法尺度不统一、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综合执法、委托执法体制机制不协调、执法权责不匹配、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情况较为突出。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还不够,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内容不具体,有的行政机关办事不够透明。行政复议的监督和纠错功能未充分发挥,司法监督作用还有待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还比较低。

(六)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市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乡镇普遍未设置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依法行政推进力度总体上呈自上而下逐级递减趋势。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新目标新任务,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制发我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扎实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建立完善县、乡镇二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建立行政权力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动项目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等领域精准放权,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放、管、服”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投资融资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形成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系统,健全网上审查机制和公开发布制度。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

(四)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库,积极推进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我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推进农林水利、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公共卫生、资源环境等领域综合执法。重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建立城市规划建设一体化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适时出台文件规范乡镇行政执法。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机制。

(六)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快“阳光政务”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推行“阳光复议”,加大案件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七)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举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加法律知识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比重。

(八)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登记制度,畅通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切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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